交通意外

主要成因

交通意外案件資訊分享

交通意外主要成因

交通意外

交通意外主要成因大致有下幾種。其實在駕駛時加倍留神,意外是可以避免的。

追撞(overtaking collision)

不留心駕駛

超速駕駛

不小心轉換行車線

不當或不合法轉向

責任風險

不當或不合法轉向

在轉彎前,首先應該要看清楚路牌或行車線地上符號,否則有可能會因轉向錯誤而遇上逆綫行駛車輛而造成交通意外。
直得一提是現今的「迴旋處」和「螺旋處」使用上是有分別的,因此,亦曾經發生過一些交通意外,有關資料可參考運輸處單張

不小心轉換行車線

選定行車線後, 保持在原線行駛。不要駛越車路分界線、經常切線 或在車輛中間左穿右插, 不要強行駛入其他行車線,也不要不必要地逗留在快線上。

超速駕駛

超速駕駛一般會以「告票」型式檢控,但在過往不少案例中,法庭視超速駕駛為公然不負責任的行為,並判定有關駕駛者屬「危險駕駛」。

網上評估

不留心駕駛

駕駛時必須留心,所有分散注意力的行為(例如看手提電話)都不應該於駕駛時進行。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42條;司機如果在車輛運行時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即屬違法。言而,如果駕駛者因在不留神情況下造成意外,有機會會被警方以「不小心駕駛」罪名檢控。

追撞(overtaking collision)

追撞(overtaking collision)是指後車從後撞向前車。一般來說後車與前車應該保持一定距離,否則,當前車突然停車時便有機會出現追撞意外。在通常情況下,發生追撞的後車會較容易被視為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