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日誌

警車接報趕往處理意外 告士打道失控自炒撞毀鐵柱

交通意外, 意外日誌

撞車自炒 交通警 炒車撞石壆

(圖片來源:香港01)

香港意外索償網

凡交通意外涉及傷亡或政府財物被破壞都必須要報警, 涉事車輛有可能會被傷者索償或被政府索償

參考案例

今日(26日)清晨約4時45分,1輛隸屬灣仔警區的警車駛至告士打道東行近香港汽車會對開時發生交通意外,肇事警車剷上路中分隔石壆,1個指示牌及2條防撞鐵柱被撞毀,警車車頭位置擱在石壆上,車頭嚴重損毀及漏出偈油,幸車上3名警員未有受傷。據現場消息稱,當時肇事警車接報正趕往灣仔軒尼詩道處理1宗交通意外,而當時因天雨路滑,警車駛至上址時失控發生意外。

(Source: hk01)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TAVA Scheme(車手獎)

為援助交通意外的傷者即時的經濟壓力,香港社會福利署設立不論過失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簡稱TAVAS或「車手獎」),以協助傷者。

下載申請表格

TAVAS申請條件

申請TAVAS無須考慮受惠人的經濟狀況,或交通意外是因誰人的過失而造成。援助金按受害人的傷亡情況支付;至於財物損失﹐則不在車手獎的援助範圍內。

根據社會福利署列明的要求,每宗車手獎申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 有關意外屬於香港法例第 229 章《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條例》所指 的交通意外,並已向警方報案
  • 受害人因該意外死亡;或因該意外受傷,而傷勢令受害人留醫不少於三天或由註冊醫生/註冊中醫證明需要病假不少於三天
  • 申請在意外發生日期後的六個月內提出
  • 受害人根據香港法例第 115 章《入境條例》的規定,有權留在香港或獲准 留在香港;對於逗留香港是有條件限制的受害人,在意外發生時,並無違反逗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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