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日誌
大埔太和路3車相撞2人受傷送院

(圖片來源:香港01)
今日(20日)上午8時40分,大埔太和路近寶雅苑發生交通意外,3架私家車連環相撞,1男1女受傷。傷者均為乘客,女傷者心口痛及頭暈,男傷者則頸痛,由救護車送往大埔那打素醫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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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hk01)
交通意外經常遇到的情況
如何處理民事索償訴訟
在追討索償過程當中,如果雙方未能達成共識進行和解,下一步便可能要留待法庭判決。
一般索償官司的律師費,由數萬至數十萬不等,有些甚至過百萬,敗訴一方要負責官司的法庭費,律師費和法官就案件判定的賠償費。
官司開始後,一定要打到最後結束嗎?其實在官司進行的任何時間,如果提方提出合理賠償或補救方案,希望庭外和解,你可以選擇接受,同時要求對方支付你的律師費,之後通知法庭取消審訊。
即時評估諮詢服務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TAVA Scheme
為援助交通意外的傷者即時的經濟壓力,
下載申請表格
TAVAS申請條件
申請TAVAS無須考慮受惠人的經濟狀況,或交通意外是因誰人的過失而造成。援助金按受害人的傷亡情況支付;至於財物損失﹐則不在車手獎的援助範圍內。
根據社會福利署列明的要求,每宗車手獎申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 有關意外屬於香港法例第 229 章《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條例》所指 的交通意外,並已向警方報案
- 受害人因該意外死亡;或因該意外受傷,而傷勢令受害人留醫不少於三天或由註冊醫生/註冊中醫證明需要病假不少於三天
- 申請在意外發生日期後的六個月內提出
- 受害人根據香港法例第 115 章《入境條例》的規定,有權留在香港或獲准 留在香港;對於逗留香港是有條件限制的受害人,在意外發生時,並無違反逗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