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賠償責任

評估賠償責任 現場和解風險

切線掉頭引致撞車

在轉彎前,首先應該要看清楚路牌或行車線地上符號,否則有可能會因轉向錯誤而遇上逆綫行駛車輛而造成交通意外。
直得一提是現今的「迴旋處」和「螺旋處」使用上是有分別的,因此,亦曾經發生過一些交通意外,有關資料可參考運輸處單張了解更多…

危險駕駛

選定行車線後, 保持在原線行駛。不要駛越車路分界線、經常切線 或在車輛中間左穿右插, 不要強行駛入其他行車線,也不要不必要地逗留在快線上。了解更多…

沒有遵守車速限制

超速駕駛一般會以「告票」型式檢控,但在過往不少案例中,法庭視超速駕駛為公然不負責任的行為,並判定有關駕駛者屬「危險駕駛」。了解更多…

行車時使用手機

駕駛時必須留心,所有分散注意力的行為(例如看手提電話)都不應該於駕駛時進行。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42條;司機如果在車輛運行時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即屬違法。言而,如果駕駛者因在不留神情況下造成意外,有機會會被警方以「不小心駕駛」罪名檢控。了解更多…

連環相撞引致意外

追撞(overtaking collision)是指後車從後撞向前車。一般來說後車與前車應該保持一定距離,否則,當前車突然停車時便有機會出現追撞意外。在通常情況下,發生追撞的後車會較容易被視為違法。了解更多…